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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6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畅通资金直达实体经济渠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额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785号)要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辖区、本领域企业申报“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划型属于中小微企业:
(二)经营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信用状况良好;
(四)经营状况良好;
(五)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六)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1)。
二、报送流程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每月15日前填写《“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附件2)报至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审核上报,经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筛查后,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提供给商业银行构。金融机构遵循自主审贷和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发放贷。
联系人:高 冬、李梦舒,电话:3185256
邮 箱:zzfgwtgk@163.com
附件:附件1.信用承诺书(“信易贷”推荐中小微企业专用).docx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