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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9
各区(市)农机局:
根据市政府和省农机局要求,市局确定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与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有效衔接、压茬进行,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坚决防范一般农机事故,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政府安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以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与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有机衔接,坚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及农机手自查与“大快严”集中行动相结合,属地管理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聚集重点、统筹兼顾,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整治重大农机生产安全隐患,问责“责任落实不完善、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坚决防范一般农机事故。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安全监管责任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农机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及监管执法情况。
3.“平安农机”创建及农机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4.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5.“三夏”、“三秋”农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方面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3.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管理情况。
4.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5.农机安全应急处置及保障情况。
(三)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1.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2.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3.外地变型拖拉机在本地域的分布及号牌清缴情况。
4.变型拖拉机查扣及处置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底,与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有机衔接、压茬进行、统筹推进。本次大检查不分时段,各区(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自查自改、隐患整治、执法检查、督导巡查贯穿始终,随查随治,巩固提升。重点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认真反思,自查自改
1.各区(市)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思想上真正重视,责任上真正落实,制度执行上真正到位,安全监管措施真正管用,工作落实真见成效。统一思想,作风扎实,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2.各区(市)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区(市)要督促、监督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通过组织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农机生产全过程及每台机械、每名驾驶操作人员,都要进行全面排查其安全风险点和潜在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深入一线,集中行动
1.各区(市)要认真对照具体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在本区(市)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及时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进行复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对涉及变型拖拉机的检查要加强与公安联合执法,对跨区域的要加强沟通,积极协查,妥善处置。
3.对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报告市局,市局将进行督导,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4.各区(市)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通过采取观看教育警示片、举办农机事故案例、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和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除取消安排资金或项目外,督导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三)督导推进,不断深化
1.各区(市)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三秋”期间,区(市)农机部门要深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田间地头等农机生产一线,重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2.市局根据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异地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将不定期对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检,并把大检查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有机结合,对责任不落实、方案不严谨、措施不到位、大检查期间发生农机事故的,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推进。各区(市)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农机服务经营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协调联动。市局农机安全专项行动办公室将与“百日攻坚治理”、“大快严”集中行动、“平安农机”创建、“平安行·你我他”和“打非治违”等活动结合,周密组织、督促检查、交流情况、协调调度。各区(市)要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尤其是在变拖清理整治工作中,强化工作协调,加大牌证清缴力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区(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借助“三秋”秸秆禁烧工作强势,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农机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倒查责任,依法严肃问责。
(五)按时上报情况。请各区(市)局及时将大检查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按规定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报送,不得迟报、漏报。7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及实施方案;每月10天为一节点,8日、18日、28日上午10时前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10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茂新,电话3319670,邮箱:zznjjlz@126.com。
附件:1.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
3.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百日攻坚)统计表
枣庄市农机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