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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关于征集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13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深入探索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社会信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方向
1.信用挖掘分析与量化评估创新成果转化。面向多元异构分布式数据资源环境,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围绕信用管理与信用服务应用的信用大数据比对、处理和挖掘分析技术研发,形成信用交叉比对分析、信用基因图谱、信用画像、信用评估、信用动态监测预警等工具型、平台型信用量化分析技术产品,并实现至少一项规模化信用应用转化。
2.市场交易信用大数据应用。围绕市场交易风险管理的信用大数据产品和平台开发,推动信用大数据在金融信贷、企业供应链管理、商业赊销、汽车租赁、房屋租赁、职场招聘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3.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应用。运用大数据建立创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全面准确记录并科学评估其信用状况,开发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信用大数据应用;支持社会机构创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资产定价方法和交易渠道,帮助中小微企业从多渠道获得融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信用大数据金融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大数据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发关联关系风险提示、信用评价与分类监管、信用动态监测与预警等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产品,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性。
5.重点行业信用大数据应用。面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产品质量、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教育、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发面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分类监管、信用动态监测与预警等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方案,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
6.社会治理信用大数据应用。第三方社会机构运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开发市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等主体的诚信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行业领域和区域诚信状况综合指数指标体系,推动评价结果的市场化、社会化应用,强化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社会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提升各行业领域和基层信用环境治理水平。
二、相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已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或专著等理论研究成果、技术发明专利、标准、软件系统等。二是新建且2025年9月底前可完成的项目。
(二)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不得存在政治方向不正确、涉及国家秘密、知识产权争议、违反学术道德或学术规范等情形。
(四)每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阶段(6月-9月)。各有关单位、个人按照限额要求,报送项目有关材料。
(二)选评阶段(10月)。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若干。
(三)结果公布(11月)。评选结果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已完成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新建项目纳入中心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库,并给予实验室平台支持、资金补助等,共同推动项目建设。
四、其它
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9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F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发至邮箱xyyjs@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禹晰 0531-51783348
附件: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