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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仲裁独特优势 倾力优化营商环境——致我市广大企业的一封信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19

3月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动员大会,吹响了工业强市的冲锋号,表明了市委、市政府重视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壮大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广大企业如果借势借力抢抓机遇,就会占得先机赢得主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从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公布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看,企业的经济纠纷呈上升趋势;企业和项目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会遇到一些显性的和潜在的纠纷风险;企业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方式单一、防范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大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仲裁义不容辞的职责。法律服务千万条,仲裁服务保障就是很好的一条。当前,枣庄仲裁委员会正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主线,加大仲裁精准服务供给,让更多企业享受到仲裁法律制度的红利。

希望广大企业:

深入了解仲裁。仲裁是与诉讼并行的法定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有很多独特优势,比如安全保密,裁决文书不上网,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快捷高效、一裁终局”,当事人在保全、执行等方面更加顺畅便捷,对企业快速化解纠纷、促进生产要素循环作用巨大;仲裁无地域性局限,裁决在全球167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是解决外资外贸纠纷的不二选择。

更加信任仲裁。23年风雨坚守,枣庄仲裁始终保持政治本色、服务发展大局,受案数量、标的额大幅增加。2020年获得“全省仲裁公信力奖”,办案质效创出新品牌;仲裁力量、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质的改善,社会影响与日俱增;与法院系统建立起密切的衔接机制,支持仲裁发展的环境越来越好,仲裁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真正会用仲裁。仲裁是约定管辖,需要在事前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请广大企业梳理企业合同文本,在买卖、金融、租赁、股权转让、知识产权等合同中建议首先约定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枣庄仲裁委员会法律服务热线0632-3351589、0632-3335557咨询解决。

祝全市企业借助“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东风,乘风破浪,高质量发展再创辉煌!

枣庄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枣庄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协议

(一)仲裁条款(适用于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请枣庄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仲裁协议(适用于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双方另达成仲裁协议)因××(合同或原因)发生的或与××(合同或原因)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枣庄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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