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枣庄官方网站!今天是:
滕州市印发《推进价格信用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滕州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17

近日,滕州市印发《推进价格信用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扎实推进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根据《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和《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价格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监督检查和行业指导职能,着力规范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培育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价费环境,为全面推进“信用滕州”社会体系建设工作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以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为总抓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枣庄市物价局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价格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以及价格信用激励惩戒等手段,建立完善价格信用监管体系,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教育,探索构建价格诚信长效机制,使经营者价格信用观念不断增强,诚实守信经营成为自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价格诚信宣传引导。以每年3月份“明码标价宣传月”为契机,采取发放价格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咨询举报投诉、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价格信用先进典型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价格信用相关知识,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另一方面,对经营者违反价格信用的行为,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震慑价格失信行为。

(二)规范重点行业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深入推进市场价格监管,贯彻落实上级价格部门出台的行业价格行为规范,提高价费政策透明度,规范价费行为,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预防、遏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营造价格信用建设的工作氛围。

(三)开展价格信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继续开展“滕州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滕州市明码实价店”评选活动,细化完善评选标准,对参与评选活动的经营者价格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评选出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凡出现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予以摘牌。

(四)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价格监督服务站等社会监督组织和物价监督员等监督力量,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

(五)加大价格失信行为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对不讲信誉、不守信用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企业和经营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查处的乱收费、乱涨价及价格欺诈等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公开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经营者价格信用建设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是价格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要充分认识推进经营者价格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将经营者价格信用建设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价格信用建设的具体工作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式。价格信用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积极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我市价格信用建设的新举措。按照新时代工作要求,不断更新工作观念,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把价格信用建设引向深入。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价格信用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滕州市物价局价格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价检查所,具体负责组织价格信用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单位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滕州市物价局

                                                      2018年8月15日


文章关键字: 价格 信用 市场 滕州市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