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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18
枣知发[2017]36号
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系统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枣政发〔2016〕15号)、《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就全市知识产权(专利)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全面推进全市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信用山东”、“信用枣庄”的建设。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和社会环境,逐步建成全市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知识产权法制不断完善,政府公信力、行业诚信水平和社会知识产权诚信显著改善,为促进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整合、需求培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行业组织和专利中介服务结构在知识产权诚信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
2、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全面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市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各级知识产权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实现信用资源信息共享。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业信用建设。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专利行业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将知识产权活动情况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健全各级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和展会企业诚信档案等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团体的诚信建设,强化对行业协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企业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知识产权诚信体系。
(二)推进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诚信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探索建立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知识产权征信系统,构建知识产权系统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全面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建立综合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信用档案,依法有序向社会公众和信息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形成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有机结合,促进对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
(三)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市内各行业、各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四)加强“双公示”工作。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目录,并在“信用山东”和本部门网站公示。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要求,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五)加强知识产权诚信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和正面报道促进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扩大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尊重知识 崇尚创新 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