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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0年第一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24
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机构: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环境,现将依法依规认定的第一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附件1)公布如下,请各级、各部门(单位)、机构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的通知(鲁信用办〔2017〕10号,附件2)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附件:1.第一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的通知(鲁信用办〔2017〕10号)
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电话:3185256,邮箱:zzfgwtgk@163.com;
市税务局,电话:8166257, 邮箱:zhangjiazi@zz.shandong.cn。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税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代章)
2020年3月19日
附件2.转发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的通知(鲁信用办〔2017〕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