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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喜报!滕州市被表彰为山东省2021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市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1
2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评选结果的通报》,滕州市榜上有名,成为了《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修订完善后首批被表彰的20个县(市、区)之一。
2021年,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修订完善了《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激励对象由原来每年激励100-200个乡(镇、街道),改为每年激励20个县(市、区),激励方式改为土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双叠加,提高了耕地保护政策的“含金量”,此次滕州市被表彰为2021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是对近年来滕州市耕地保护工作的认可,滕州市在本次评选中获得了第四名,将获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1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东郭镇北部山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近年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和滕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牢牢树立三位一体保护理念,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管起来”。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设立耕地保护的田长制,建立起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市、镇(街)、村三级责任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二是耕地保护措施多元化,把耕地“护起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完成了两轮试划工作。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保护界桩3298个,建立土壤监测点,加强对土壤质量的动态监测分析。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公示制度等,联合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开展耕地保护自查。
(级索镇采煤塌陷地治理复垦后现状)
三是多维度开展土地整治,把耕地“留下来”。东郭镇北部山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8万亩,有效解决了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新增耕地3754亩。2021年完成了大坞、洪绪、东沙河三个镇土地整理项目入库备案工作,实现新增耕地688亩。洪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镇建设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开展,2021年土地整治共新增入库耕地面积5121亩。坚持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东沙河镇狐山区域表土剥离再利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后被各级媒体报道。
(破损山体治理后现状)
四是全方位落实占补平衡,把耕地“找回来”。滕州市自2006年以来共批复立项增减挂钩项目22个,复垦耕地面积0.929万亩,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了王晁煤矿、留庄煤矿、柴里煤矿等3个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复垦土地面积2745亩。强化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防控严防大棚房、违法违规占地、盗采山石资源等行为,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秩序。
(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