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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院首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来源 :市中级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03

11月29日下午,枣庄中院院长孙英主持召开该院第18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副检察长张德琦应邀列席。这是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据了解,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下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做出进一步规范。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标志着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在全市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推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不断拓展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途径和方式,使审判委员会成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孙英院长说,要以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在各个方面的沟通协作,共同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张敬艳要求,全市检察院要加强协作配合,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推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中共同维护公平正义,进司法公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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