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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峄城区实行独任审批员制度提高审批服务质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11
“很荣幸成为独任审批员,我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我一定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的审批服务”。近日,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任命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同志为独任审批员,市场准入股副股长潘登作为首批独任审批员之一,对自己的新身份、新职责作出了郑重承诺。
为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探索实行独任审批员制度,将行政审批的审查与核准职责合并,实行“审核合一”,由具有资格的一名审批人员独立对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核准并作出审批决定,最大限度压减审批环节,为群众提供更为高效的审批服务。
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独任审批流程标准化。梳理法律关系明确、材料简单、事实清楚,不涉及技术审查(包括现场查验、现场考评、鉴定评审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需要举行听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特殊情形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独任审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审核要件、流程、标准和时限,建立标准模板,将之前的“审、核、签、发”变为“一人审批”,将多个流程压缩为一步即办,将多层流转压缩为一站可取,实现了简易登记事项“立等可取”,注册许可登记效率得到了大提升。
压实审批责任,推动独任审批流程规范化。明确独任审批员任命条件,必须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审批工作经验丰富。独任审批员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最大限度激发独任审批员责任感、使命感。明确办结时限,要求在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必须当场办结。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登记条件。独任审批员办结件每半年抽查一次,对检查中有发现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将取消其“独任审批师”资格。
下一步,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梳理完善独任审批事项,健全完善独任审批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独任审批员资格条件、适用范围、职责边界和考核评价方式,推动形成独任审批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