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枣庄官方网站!今天是:
【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峄城法院发布2022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0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孙中友、刘桂香等18名被执行人进行失信曝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文章关键字: 行为 尊严 权威 法律 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