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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法治第一课,向校园欺凌说“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6

情系青少年,普法三月天。3月3日下午,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党支部书记韩德东带领支部党员侯传群、彭敏一行三人,先后走进光明路街道东山阴小学和永安镇天桥小学,开展“防欺凌—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点亮法治“心灯”,护航美丽青春路。


法官们以校园欺凌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欺凌行为的形式、危害和影响,以及如何避免和减少欺凌发生。通过真实案例,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爱护同学,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不做遇到欺凌现象沉默的旁观者,更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


活动还精心为同学们设计了问答环节,法官们主动化身“助教”为同学们释疑解惑,同学们积极踊跃、热情饱满的参与互动,活动现场弥漫着轻松愉快的氛围。


活动结束后,师生们都表示受益匪浅,纷纷感谢法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同学们依依不舍地与干警们道别,并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里,积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宣传法律,争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少年。

法治是最大的营商环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宣传法律知识,杜绝校园欺凌是优化营商环境立足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中区人民法院将加快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大预防校园欺凌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法治力量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用法治阳光为“少年之路”保驾护航。

文章关键字: 青少年 情系 市中区 党支部 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