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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实施意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5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基础作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相结合, 提升监管执法的靶向性、精准性,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遵循“分类监管、公正规范、内部评价”的原则,以完善信用风险分类制度体系、提升差异化监管效能、实现监管信息全量归集与分析为主要任务。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差异化措施融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的落实上,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市区之间、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实施意见》同步推出《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规范》《企业信用风险数据管理应用规范》《差异化监管细化措施清单》等配套文件,确保差异化监管制度落地见效,逐步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由低到高划分五类:A (暂无风险)、B (较小风险)、C (一般风险)、D (较大风险)、E (重大风险)。对A类企业实施“企业全面自治为主,除投诉举报、网络监测、专项检查、案件线索转办交办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等三项监管措施;对B类企业实施“实行适度宽松的监管”等四项监管措施;对C类企业实施“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次,定期开展网络监测”等四项监管措施;对D类企业实施“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频次”等三项监管措施;对E类企业实施“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监管频率”等三项监管措施。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价格、拍卖行为、广告行为、知识产权等11个领域分类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