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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7个单位荣获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0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定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公布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我市市中区等9个单位荣获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市中区税郭镇等8个单位荣获全省“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名单如下:
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
滕州市龙泉街道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徐楼社区
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华阳社区
滕州市龙泉街道滨江社区
滕州市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
二、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
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官地村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雷村
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金陵寺村
滕州市东沙河街道耿楼村
滕州市南沙河镇北池村
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
文章关键字:
社区
全省
单位
枣庄市
山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