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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10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建设“诚信枣庄”。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开展枣庄市政务诚信试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试评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由市信用办组织评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市)部门单位由各区(市)信用办组织评价,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

根据《关于做好省对我市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监测分析的通知》(枣信用〔2020〕1号)要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包括政务失信指标、政务诚信舆情指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指标、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指标、“双公示”指标、联合奖惩案例指标、信用修复指标七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评价实行百分制,按照得分进行排名,划分A类、B类两个等级。其中,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类单位,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B类单位。评价结果由市信用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适当范围内公开,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酌情考虑加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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