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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龙泉广场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14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对于提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加强《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10月13日,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滕州信用协会到滕州市龙泉广场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发放《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单、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宣传折页、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及个人征信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拓宽了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使群众认识到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增强了群众珍爱信用记录的意识,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征信业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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