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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一男子涉嫌诈骗被逮捕
作者 :滕州公安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10
每一位微信好友进群就能得到1.8元到2.2元不等的“工资”,半年时间为某平台拉微信好友1000多名。正是这份拉人头赚佣金的工作,让王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为被王某拉进群里的好友,有不少人被骗走了钱财,王某也因涉嫌诈骗于9月3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
据王某交代,2019年11月,经人介绍,他找了一份做“网上拉手”赚佣金的工作,其工作方式是:王某把赵某(老板)发给他的微信号或手机号加为好友,然后建立微信群,把添加的好友和赵某拉到群里,并截图发给赵某,按微信群里的好友人头数从赵某手中赚取佣金(每一名微信好友进群就能得到1.8到2.2元)。为了提高添加微信好友的通过率,王某按赵某提供的专业术语,以快递员的身份出现在朋友圈,骗取他人信任,并且使用多个虚拟微信账号建立不同的微信群,半年多时间,王某共为赵某拉入微信好友1000多名。
王某从事做“网络拉手”半个月后,不断有微信好友在群里骂其骗钱,此时,王某才知道所从事的“网络拉手”职业是为某名为“彩票网站”的赌博平台拉人头赌博骗钱,为逃避微信好友的追问,王某自动退群或被赵某踢出群。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针对此类案件,办案民警提示广大市民:“拉手”是给犯罪分子提供犯罪平台的一群人,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亦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目的是要拉你进群,参与网络赌博,从中赚取“服务费”,网络赌博套路深,不仅违法,还会输光钱财,大家遇到“拉手”一定要远离,切不可掉进网络赌博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