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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正义 忠诚铸检魂——记市中区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吕夫民
来源 :枣庄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30
他为检清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面对说情,他婉言以拒;面对恐吓,他无所畏惧。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是他一生的不懈追求。
他就是现任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正科级检察员吕夫民。
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他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始终保持对检察事业的执著热诚,努力践行、诠释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参与、研究案件2000余件,所办案件无错案、无违纪、无违法、无上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2年,在全省侦查监督干警现场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评比中,他获得一等奖,受到省检察院的表彰。他还连年被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记功、嘉奖,并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扫黑除恶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吕夫民先后在起诉科、预防科、批捕科、反贪局案件审查科、案管中心、侦查监督科工作。尤其在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之初,他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创新开展了邀请专家、教授参与优秀检察法律文书评选活动,首创“月通报、季分析”和“约见办案人”制度,以上三项工作《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后,被上级检察院推广。
吕夫民坚持人性化办案,体现司法为民的情怀。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在校大学生魏某被捕后,魏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5万元医药费,取得了被害人及近亲属的谅解。为了挽救失足大学生,他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使其重返校园。犯罪嫌疑人魏某的辩护人带着其父母,冒着大雪,将写有“感谢人民检察院,挽救失足大学生”的锦旗,交到办案人员手中。魏某的妈妈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不仅挽救了我的孩子,也挽救了我们的家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王某某父母申请检察机关对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原因是其女儿20天后就要结婚。经认真审查,王某某系初犯、偶犯,被捕后能认罪、悔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同时,其父母主动找到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经汇报后,吕夫民向公安机关出具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最终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让王某某如期顺利地举行了婚礼。此信息被《方圆》《山东人大工作》《山东检察》杂志及正义网、人民网等转发。
办案中,吕夫民始终心系大局,为企业发展服务。犯罪嫌疑人种某在任某公司董事长期间,向他人借款时,找人伪造了某机关单位的公章,其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案件审查中,他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种某所在公司200余名工人担心企业因此倒闭,情绪不稳定。如果此时批捕种某,将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会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经汇报后对种某作出不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种某所在公司11名职工代表来到市中区检察院,将写有“感谢厚生爱民的好检察官”的锦旗交到办案人员手中,激动地说:“感谢人民检察院,一心想着我们职工利益,不忘企业发展。”
吕夫民结合工作办案实践积极撰写理论文章、通讯信息,先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检察与实践》杂志发表论文《公诉人讯问技巧》,在《检察日报》《方圆》《山东人大工作》《山东检察》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案例通讯、工作信息60余篇,其中,结合办案实践撰写的《采取六项举措 严把办案质量》的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经验在全国推广;结合办理翟某受贿百万元案件的体会,撰写的《为何同事私下叫他“翟百万”》《智取“百万富翁”》等长篇通讯在《检察日报》《山东检察》《山东法制报》等报刊刊发。(枣庄日报记者 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