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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诉前调解开门红,多元解纷惠民生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7

市中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

今年以来,全院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798件,调解成功248件,其中诉前调书8件,诉前调确112件。诉前调解分流率95.9%,调解成功率达23.35%。以非诉方式结案数占同期结案数量的34.77%。截至2月15日,市中区法院诉服指导平台得分92,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25位、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主动融入,加强联动协作

建强调解力量,优选法律素养高、通晓社情民意、善作群众工作的解纷“行家”,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通过邀请入驻方式,汇聚基层社会治理优质资源。深化人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深度融合全区109名网格员、170个基层调解委员会、36个行业调解组织,实现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按照“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加强与金融、交通、住建等部门对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凝聚诉前解纷工作合力。

延伸职能,聚焦矛盾预防

加强司法数据分析研判,针对物业、金融、道交纠纷等案件增幅较大的情况,成立专业法庭或专业审判团队,推行类案专审。主动加强与涉诉较多的单位机构沟通,提出司法建议,推进纠纷的源头预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普法“五进”活动,加强对诉前调解程序和特点的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引导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加强管理,完善保障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调解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总结工作经验,统一调解工作标准,规范调解笔录的制作。定期组织对法官和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细化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考核标准,提升调解质量。制定诉前调解案件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案件调解流程,形成调裁融合、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诉调对接,提升解纷实效

将人民调解员编入办案团队,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书记员”模式组建了新型审判团队。针对调解不成案件,将无争议事实证据记入调解结果确认表,效力及于后续庭审的工作。同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采用令状式、要素式等简式裁判文书,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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