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诚信典型自然人的公示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8
为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营造守信有感有价有用的良好氛围,在查询联系“山东好人”诚实守信之星的基础上,拟将下列37人认定为首批“诚信典型自然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
电话:3185256。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