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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挚之心走出闪光足迹——记枣庄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勤二中队中队长殷召宏

来源 :枣庄新闻网--枣庄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8

2005年10月,殷召宏从部队转业到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4年间,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始终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拼搏进取,各项工作深得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全省公安优秀基层标兵”“枣庄市公安局三等功”“十佳基层民警”“2014年度感动滕州暨最美滕州人”“第六届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等荣誉的获得,铺就出了一条处处闪光的足迹。

殷召宏转业到交警大队后,由一名野战连的指挥员转变成了一名普通民警,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和全新的工作岗位,他有些不适应,但他想得更多的是,要有一番作为,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洒下更多的汗水。他从进入交警大队第一天起,培训中认真听讲,刻苦训练,站警姿、走列队一丝不苟,练手势、学专业认认真真。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省、市交警系统组织的“大比武”竞赛中,他多次被评为“岗位标兵”,并被纳入教官人才库,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从军人到警察,从交通管理的“门外汉”到“行家里手”的转变。

作为中队长的他深知肩负的重任以及自己的言行在队伍中产生的作用。上任伊始,他就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他每天早出晚归,总是第一个到岗,最后一个离岗,全身心投入到路面管理第一线,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无论是风霜雪雨,还是炎炎烈日,他始终坚守在路面指挥,每天的警服都要湿透好几遍。不管是超市路口,还是商场周边,或是学校门前,哪里出现堵情,哪里就会出现他指挥疏导的身影。

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心里装着工作,装着群众,无怨无悔努力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公安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2017年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新兴路商业幼儿园附近,一名妇女骑着电动车,坐在后座上的儿童突然掉下车,孩子的家长发觉后也赶紧停下车。殷召宏带领民警正好巡逻至此,便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孩子已处于休克状态,需要即刻送往医院救治。容不得片刻耽误,他果断引领孩子妈妈将小孩抱上警车,打开警灯、拉响警报,向医院驶去。经医生紧急抢救,孩子脱离了危险。“多亏送来及时,要是再晚一会,孩子可能就不行了。”急诊室医生说道。第二天,殷召宏还专门去看望了孩子,此事齐鲁电视台专门进行了报道。

在有些人看来,交通民警手里有权,查车扣证,权力大了。但殷召宏时刻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法律纪律,切实做到了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一切不良之风的袭扰,始终做到坚决不碰触道德底线,不挑战法律红线,远离违法违纪。亲戚、同学、朋友车被查了,证被扣了,首先想到的就是殷召宏。但是,在工作职责和人情关系之间,殷召宏总是坚持原则,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人。在殷召宏心目中,工作职责永远是第一位的。为了工作,他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为了工作,他不惜得罪亲朋好友。

殷召宏深知,要使交通秩序真正好起来,必须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从娃娃抓起。先后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为学生上交通安全常识课,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卡通画、典型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标志图板展,教育中小学生从点滴做起,珍爱生命,文明出行。截至目前,进学校讲课200余次,播放交通事故教育警示片40余场次,发放材料30000余份,人们的安全行车意识明显提高。

汗洒一线终无悔,人民警察为人民!没有惊心动魄的壮举,也没有声名远扬的事迹,作为一名基层交警中队长,殷召宏始终用一颗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诚挚之心,履行着一名公安交警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书写着自己的从警历程,践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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