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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虚高”促新模式升温
来源 :信用山东-信用研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02
信用评级“虚高”促新模式升温
外资评级牌照待发 本土机构竞相“分羹”
作者: 记者 钟源
伴随近年违约事件频发、评级普遍虚高等乱象,债券市场新的评级模式也正加快成型。一方面,监管层加快统一评级标准,本土机构纷纷推出自己的创新评级模式;另一方面,外资评级机构也加快国内独立评级业务的申请,以期在巨大的中国债券市场上“一杯羹”。
国内本土信用评级公司——信港信用评级有限公司1月17日正式在京发布其最新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据悉,该产品采用投资者付费模式,定位于投资者辅助决策工具,涵盖投前投中投后一站式信用风险管理服务。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缩影”。记者注意到,目前发行人付费模式已成为大部分评级公司普遍采用的模式。在国内14家信用评级机构中,中债资信评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北京中北联合信用评估、四川大普信用评级5家为投资者付费模式,其余9家均为发行人付费模式。除了本土机构外,国际三大评级公司中的标普和穆迪已经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并已申请了在华独自有限公司,并期待相关牌照的批复。
值得一提的是,在扩容的同时,整个评级市场也“鱼龙混杂”,普遍存在评级“虚高”和不真实等乱象。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10月以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信用等级短期内被连续下调至C级。包括: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018年8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和评级业务一年。同日,证监会也称暂停其证券评级业务一年。之所以给出如此严厉处罚,交易商协会称,2017年11月-2018年3月,大公资信在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同时,在交易商协会业务调查和自律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公资信向协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表述和不实信息。
据了解,目前国内债券市场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三个部分组成,三个市场相互独立又各有侧重点。从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就一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发债企业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信用风险不能充分暴露在市场中,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资者在不能充分了解债券风险就进行投资决策,极有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信用债市场违约频繁爆发,事后发现很多评级机构并没有做好对违约风险的预警,很多发行主体都是在违约发生之后,评级骤然下调。“其根本原因在于付费模式。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评级机构和受评公司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的博弈和勾连,使得信用评级虚高,即评级机构为留住或发展客户调高评级结果,来取悦发行人”北京某评级机构人士直言。
对此,信港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毅表示,目前我国风险管理行业面临着尴尬:目前国内信用评级面临着行业准入门槛、商业模式不清晰、制度约束等,这也导致长此以往有可能造成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市场高度呼吁创新性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国内信用体系建设和国内信用评级行业都到了一个窗口期”。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林钧跃表示。他说:现有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的时间是从2014年到2020年,2019年作为承上启下的一年至关重要,不仅仅是国内信用体系建设多方面工作的总结年,也同样是总结经验再出发的前起始期,这意味着国内信用体系建设潜在着新的机遇,信用评级市场作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关重要。
不过,行业内也有关于付费模式的不同声音,前述评级机构人士认为,投资人付费还是发行人付费不是关键, 关键是如何消除每种付费模式下的利益冲突问题,评级机构必须公平对待市场参与各方。
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周虹教授看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征信行业和信用评级行业将逐渐走向融合。她提出,传统意义上的征信评级是一个被动的委托的评级,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如国际上三大巨头资信评级对委托评级这种形式进行质疑以及国内评级事件的发生等多个事件为主动评级系统的升级和上线带来了机会,也使得市场逐渐认可这样的主动评级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