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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信用建设是先手棋
来源 :信用山东-信用研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2-22
民企的弱势地位并非新命题,这也是近半年来决策层多个文件力求改变的重点。
而就金融更好支持民企这个问题,信用当是其中核心。
实际上,无论是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还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信用体系建设都占据了较大篇幅。
首先是体制改革的推动——以跨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优化金融产品供需匹配。
从政策引导而言,“竞争中性“的口号与共识渐渐形成,而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也在调整——不少金融机构已经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民企、小微的考核目标和尽职免责政策。
《意见》提出,要从战略高度抓紧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从政策上,地方政府要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抓紧构建完善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互联互通。同时,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这一意见在过去几年内已经得到实践。包括浙江、江苏等多地一直在推动区域跨部门数据信息整合。多项数据的交叉比对能够更有效监测出虚假信息,勾勒出企业更真实的发展图景和潜力,成为“担保抵押”物品之外另一种信用凭证。此外,更加多元的数据也有助于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产品和服务。
其次是机制强化的推动——以更有力的增信来减弱对民企天然高风险的顾虑。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推动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合作等,也是对民企的重要支持。
众所周知,部分金融机构对民企的回避除了本身的畏难情绪外,也有对风险的客观回避。而增信机制本质上就是减少金融机构的顾虑。
再次是技术创新的推动——以大数据等金融科技的应用与普及来减少信息不对称。
制度的安排最终也绕不过技术的支持。过去几年内,大数据的热潮虽然有过度炒作或滥用之嫌,但更多是因为“挂名而未实”,有泡沫风险之虞。所幸,随着近年来的严管和2018年部分平台的风险出清,这一市场渐渐重回正轨。
不过,无论如何,互联网对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而金融机构正在力求在该领域“后发制人”,一方面与具有技术优势和流量入口的互联网巨头合作,一方面拼命补齐“技术短板”,加强业务模式创新。特别是在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大背景下,以技术强风控,这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里金融机构能否落实支持民企、进而实现自身稳健发展的真正考验。(马梅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