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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信用监管这把规范市场秩序的“金钥匙”
来源 :信用山东-信用研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1
用好信用监管这把利剑可以让监管更有力、更精准,从而提升监管效能。期待随着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市场监管中的老大难问题能够被信用监管这把利剑逐个击破。
借用惩戒正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据11月18日《工人日报》报道,在全国“诚信建设万里行”采访中,河南一家企业招投标负责人坦言,不怕公司的货车超限超载被罚款,最怕超限超载一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公司招投标几亿元的合同可能要泡汤,企业发展会受影响。河南在治理超载超限过程中,利用联合惩戒手段,击中失信企业的痛点,由此提出监管的一个新思路,即用信用监管这把利剑击破监管的老大难。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深入,多地多部门以信用为基础创新监管方式,依靠技术手段收集、公开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级,联合惩戒失信者,让守信者获益。比如,在旅游领域,经营者若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失信行为,将受到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限制融资和消费等联合惩戒。对“老赖”的惩戒也成效明显,全国法院持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老赖”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等,有效遏制了“老赖”的滋生。
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开展,拓宽了惩戒的广度,让信用监管成为名副其实的利剑。而用好信用监管这把利剑可以让监管更有力、更精准,从而提升监管效能。
一方面,联合惩戒改变了过去监管各自为政的局面,让监管实现了跨部门、跨地区。多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形成了强大合力,增强了监管力度。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失信主体,除了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之外,在生产经营诸多环节中还会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对相关企业起到有力的警示。
另一方面,过去以罚为主的监管模式难以有效震慑失信主体,甚至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以超限超载治理为例,一些地方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震慑作用有限,超限超载久治不愈。而联合惩戒涉及领域广,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从约束失信主体市场交易的机会入手,更容易击中失信主体的痛点,提高监管的精准度。
此外,信用监管更加强调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可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甚至是风险预警,这也为监管部门开展精准监管、提升监管力度奠定了基础。
需要提醒的是,信用监管是把利剑,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免误伤,防止过度扩大失信范围,要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不必要把一切失信行为都从重从严处置,应对失信行为进行分级,更加精细化地实施惩戒;对于那些被信用监管利剑“刺伤”的失信者,给予其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整改机会;在惩戒失信者的同时,应奖励守信者,让奖惩同时发挥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推行信用监管改革。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等四个方面的措施。
用好信用监管这把规范市场秩序的“金钥匙”,需要更多实践探索。期待随着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市场监管中的老大难问题能够被信用监管这把利剑逐个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