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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开展“诚信兴仁、餐饮之星”评选 落实食品安全单位主体责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08

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文件要求及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载体,经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食安兴仁、餐饮之星”评比活动,以此推动街道餐饮业安全、卫生、健康发展。

在全街道餐饮店中开展“诚信兴仁,餐饮之星”评比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各村居意见建议,同时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食药安办和市场监管所的领导为副组长的餐饮之星评定专班,并对评选专班进行了专题培训。5月中旬通过各村居自查筛选辖区所有餐饮店,最后产生17家符合评定“食安兴仁、餐饮之星”名单,并通过村居以书面形式上报到评定专班。

5月30日食药安办组织“诚信兴仁、餐饮之星”专班全体人员对村居初选名单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打分评定,评选出了枣庄高新区芳林嫂酒店、枣庄高新区延学老味道饭店、枣庄高新区兴仁柏峰劈柴地锅羊汤馆等15家“餐饮之星”。

6月2日由“诚信兴仁、餐饮之星”评定专班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栾立臣和副组长街道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孙芳带队,对获得兴仁街道第二季度“诚信兴仁、餐饮之星”的餐饮店代表进行现场授予“诚信兴仁、餐饮之星”锦旗以资鼓励,希望所评上的餐饮店,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好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为兴仁街道辖区所有餐饮单位带好头、起好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文章关键字: 食品 责任 机制 属地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