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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执行通知前置 畅通审执衔接 强化政务诚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5-17
近日,市中区法院金融法庭发出了一份“特别”的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前置民事裁定书,向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迈出一大步。
该案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刘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原告借款50000元,贷款到期日为2019年7月15日。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尚欠借款本金9536.42元及借款利息、罚息、复利未偿还,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在承办法官孙中胜的指导下,枣庄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通过分析案件事实、阐明相关法律规定,促成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为增强立、审、执各环节衔接配合,有效维护司法确认的权威性,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义务,孙中胜法官在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书(民事裁定书)中附加了执行通知条款,阐明自动履行义务和不履行的责任,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有助于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执行质效,是审执衔接的一大步。
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深入探索完善立、审、执各环节衔接机制,践行改革新举措,通过附加约束性条款、明确违约责任等方式,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司法文书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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