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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市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律先就医后结算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深化了政务诚信建设  提高了全局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29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系统充分发挥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据悉,本市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医疗机构留观人员救治医疗保障政策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政策,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落实医保目录特殊保障政策,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符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积极落实医保目录特殊保障新政策,及时将符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落实好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患者、新住院患者中的参保人员核酸检测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确保防治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及价格稳定。

自3月21日零时起本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最高限价由40元/次调整为28元/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限价由10元/人次调整为6元/人次,不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对省内临时异地就医的群众,不需要备案,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对跨省临时异地就医的群众实行网上备案;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病情稳定,并需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群众,根据病情,长期处方放宽至3个月;对申请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人员实行视频方式进行初审和复审,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

大力推行“不见面”医保服务,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全面实施医保便民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网上办理、电话咨询、邮寄资料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参保群众外出办理医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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