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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 枣庄在行动】加强诉源治理 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1-05
诉源治理,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控制进入法院的案件量,其最终目的是要推动形成以 “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纠纷解决路径。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发挥司法机关的定分止争功能,台儿庄区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一、突出党委统一领导,整合各种力量,促进诉源治理体系化发展。
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述中,提到 “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也应在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下进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区村镇、法院系统等多主体的作用,构建平衡完整的纠纷解决体系。党委统一领导,才能统一认识、统一步骤,充分整合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种力量,增强纠纷解决机制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并为诉源治理提供方向指导、组织保障和经费统筹,确保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能够顺利推行。台儿庄区人民法院系统通过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不断加大各类诉前调解的创新力度,探索引入律师调解、行业调解及其他第三方力量调解等方式,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并不断探索扩大调解规模,吸收社会力量,加强与街道、工商、妇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重大作用,则应积极推进自治规范体系建设,实现“小事不出村”。同时完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自治机制,特别是发挥行业的调解功能,增强社会组织的矛盾自我解决能力和体系建设,不断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多元化。
重视发挥调解、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功用,促进各种解纷程序的完善及有机衔接,引导社会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思维。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把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好,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机构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组建并完善专业的速裁团队,结合“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的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及山东高院关于专业化人民法庭、类案专办的要求,我院在立案庭设立两个速裁团队,团队按照1+1+1的模式,设置员额法官一名、审判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主要审理房屋卖卖、物业纠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案件,与选聘的调解组织与调解员一同加大诉前调解与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在诉前即充分了解案情和做好鉴定等必要准备工作,对需要进入诉讼的案件进行筛选,对案件进行全面繁简分流。
三、依托信息发展优势,不断推进诉源治理智慧化发展。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建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即集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和在线诉讼等多个模块功能的一站式、多元化、开放式的网络平台。平台的各功能模块间互通互联,运用社会化资源、信息化工具、智能化手段化解纠纷,可使大量纠纷在成讼前即得到妥善解决。少量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可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以在线诉讼的方式提起,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提供司法保障,为前端纠纷解决程序提供规范和指导。流程智慧化,最终是通过媒介智能化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自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等电子诉讼服务以来,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方便,随着 5G 时代的到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与纠纷解决机制更好地融合,相信科学技术在诉源治理机制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势必能得到人民群众更多的接受和认同。